一、两化融合试点

申请条件:
(一)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。
(二)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,管理规范,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。
(三)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,如质量、环境、能源、职业健康安全、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。
(四)申报单位未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。
(五)近3年(以申报之日计算),申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被行政机关处罚款5万元以上,或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记录。
 
资助额度:
广东省补助10万(预取消),深圳市补助20万,南山区补助10万。
 
备注:
1)先要在广东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,进行评估打分http://gdpg.cspiii.com/User/Login,再确定是否符合申报。
2)申报指南:http://www.gdstc.gov.cn/HTML/zwgk/tzgg/1494298956767114291011105892493.html
3)通过试点6个月之内,要启动贯标体系认定。


二、工程中心

申请条件:
(一)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;
(二)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,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企业年销售额收入的3%,或不少于100万元; 
(三)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,拥有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低于30%;
(四)拥有5项以上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。
 
资助方式:
最高资助额度为100万,市配套50万。
 
 
备注:
1)企业不用为深圳市工程中心且可以直接申报省级工程中心。
2)深圳企业更多地可能是获得这个荣誉资质,而没有相应地资助。
3)可以认定中心主任成为地方级领军人才,享受200万人才奖励。